本月3至9日所有聆訊 將延至另行通知

本月3至9日所有聆訊 將延至另行通知


司法機構今日(2月1日)宣布,因應公共衞生考慮,原訂由2月3日至9日於法院或審裁處進行的所有聆訊,延期至另行通知的日期。
 
在此期間,雖然一般聆訊將會延期,但法庭仍會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或事宜,包括新羈押案件、緊急和必要的保釋相關覆核,以及其他向法庭提交的緊急申請。這些聆訊或事宜將按現行機制,包括當值法官制度處理。
 
除支援處理上述緊急和必要的聆訊或事宜外,法院或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將繼續關閉至2月9日。
 
司法機構會繼續把更新資訊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www.judiciary.hk),包括審訊案件表和法庭使用者在這期間到訪法院大樓應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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