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去年8月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5人涉去年8月旺角非法集結罪成 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去年8月3日旺角爆發示威,9名男女於旺角一帶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其中一名16歲男學生被搜出鐳射筆。

9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藏有鐳射筆的男被告同時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罪成。早前其中4名被告被判監4個月,今日(11月2日)餘下5名被告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勞敎中心或監禁4至6個月,但全部9名被告皆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在判決時指,警方已警告人群散去否則武力驅散,人群後退但並未散去,致兩旁店舖關門,必然是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令人合理地害怕會破壞社會安寧。裁判官亦指出,示威者有足夠時間選擇離開,不相信有圍觀者或過路人混入示威群眾之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