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2年發生的10宗投資騙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以「洗黑錢」罪將其控告,涉及騙款達670萬港元。
女被告今日(3月21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被判處監禁42個月零20日,比原有刑期增加33%,即增加了10個月零20日。
警方表示,傀儡戶口持有人會干犯「洗黑錢」罪。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74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於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3至14個月。
警方強調,「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