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的「羊村」事件,五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幹事被捕,其中黎姓主席及楊姓副主席已被起訴及還押。勞工處上星期向工會發出通知,今年10月13日取消其登記。
今日(8月17日)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向會員發電郵,稱上星期五(8月13日)收到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的「擬取消職工會登記通知書」,指工會「正被用作與其宗旨或規則抵觸的用途,及曾在其登記後被用作該等用途」,違反《職工會條例》,擬於10月13日取消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職工會登記。
根據《職工會條例》,被取消登記的工會,將會停止作為法人團體存在,局長可委任一名或以上人士為清盤人。同時,亦會停止享有已登記職工會的任何權利、豁免或特權,但其招致的法律責任均不受影響。此外被DQ後工亦要隨即解散。
至於被書面通知擬取消其登記的工會,則可在有關通知送達後廿八日內,向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任何職工會一經登記,即成為一個法人團體,並以其登記所用名稱命名,並有權持有動產或不動產、訂立合約、在訴訟及其他法律程序中提起訴訟及辯護,並作出一切為施行其章程所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