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的新股王阿里巴巴,當年創下首掛當日股價暴升三倍的神話。
去年,憑著集團創辦人馬雲出神入化的財技,阿里巴巴在一片爭議聲
中被私有化。今次計劃整個集團再度來港上市,阿里巴巴同樣成為市場焦點,
而且來勢凶凶,似乎有「食硬」港交所之勢。
美國的不少科技公司,目前均以雙層股權結構在華爾街上市。雙層股
權結構指將公司的股票分為A、B股兩類,公開發售的A股為普通股
,而管理層持有的B股則擁有較大的投票權。馬雲的阿里巴巴集團,
原本打算以雙層股權結構形式,在香港再度上市,集資額更高達過千
億港元。
這種股權結構較多科技公司採用,因為這可讓管理層保留較大決策權
,對於經常須冒險參與高風險創新計劃或回本期長的計劃的科技公司
而言,無疑是較合適。然而,雖然理論上透過公開認購股票的一般散
戶而言,仍有機會透過股東投票去影響公司決策權,但實際上這種股
權結構下小股東的意見是不被重視,其利益亦不被保障。基於港交所
信奉的一視同仁原則,阿里巴巴的雙層股權計劃被擱置。
雖然馬雲口說不在乎在哪裡上市,但身體卻很誠實的他,看得出仍對
香港市場情有獨鍾,他再次向監管機構提出了合夥人制度上市。合夥
人制度讓馬雲及管理層有權提名董事會成員,股東有權否決,但被否
決後管理層可以再提名,最終「合夥人」仍可控制董事會,換句話說
阿里巴巴集團可以在管理及決策上不受影響下,為公司增添過千億的
資金。
這個制度,可謂比雙層股權更差。正如立法會的功能組別一樣,這個
制度是從根本上確保了少數既得利益者的最後決策權,無論如何都不
會被影響。雖然馬雲近日不斷大打公關牌,企圖控制輿論,近日更以
致公司員工的信向證監會發「最後通碟」拖壓,但監管機構實在應該
要「企硬」。若只因阿里巴巴集資額高,屬於「大客仔」而要屈服的
話,以後港交所及證監會的威信就會蕩然無存。過去也曾有多間申請
以AB股形式上市被駁回,若阿里巴巴成功上市的話,監管機構又如
何解釋呢?無論如何,監管機構也須堅守著缺口。若然今日輕易把處
子之身奉獻,他日就可能連菊花後庭也得要獻上。
其實,一家公司的融資,可以分為debt(債務)及equity(股本)兩部分。選擇以debt(如發債券)形式融資,就要支付利息及定期還款,但好處是管理層
仍可保留決策權。然而,當你決定了要equity(上市)集資,
就即等於你與其他股東合資做生意,你是有責任向股東交待。小股東
無份參與公司營運及管理,唯一可依靠的就是任命董事會成員的能力
。若然小股東連委任董事的能力也沒有的話,即他們對於公司的發展
方向、管理層的薪金、是否派發股資、以至是否增發股本,甚至是否
私有化等問題上,小股東也無話語權。試問一下,世界可有如此合資
做生意的方法嗎?
雖然以AB股形式上市的Google非常成功,但事實上無論雙層
股權或是合夥人制度,這種「以小控大」的做法其實並非特別有利公
司發展。過去,耶魯大學及史丹福大學曾作聯合研究,參考90年代
至2000年代的股市,發現「以小控大」程度與公司市值成反比,
反而若管理層持有較多股票,公司的市值則越大。這亦非常合理,因
為當管理層持有較多股票以增加決策權的時候,股票的表演與他的個
人利益則有更大關係。因此,公司的Agent cost相對較低,而管理層對公司的投入程度亦較高。
過去,港交所曾批准身負近150億美元巨債、獲中共「祝福」的俄
羅斯鋁業(俄鋁,HKEX:486)來港上市,已經引來不少批評
。雖然俄鋁貴為全球最大鋁業集團,但由於債務龐大,根本不符合上
市要求。當時更有分析指若鋁價在未來三年沒有上漲的話,俄鋁更有
機會破產。最終,當時港交所仍批准俄鋁上市,但卻限制不淮作公開
發售,只可以私人配售形式向專業投資者集資。(順帶一提,雖然現
時俄鋁還健在,但就2013年截至六月底的半年業績而言,俄鋁短
短半年時間就已錄得淨虧損約35億港元。)
市場有不少聲音,監管機構有機會准許阿里巴巴以俄鋁的形式上市,
不過其實問題的根本也沒有解決,最終股票仍有機會透過二手市場流
到小股東的手上,小股東的利益仍然沒法得到保障。若然當日監管機
構敢於向俄鋁說不,今日就可更大聲的向阿里巴巴說不。僅希望監管
機構,不要再讓當港人是水魚的公司進入香港,把交易所的污水變得
更混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