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示威藏鐳射筆 33歲男子判監6個月

港島示威藏鐳射筆 33歲男子判監6個月


2019年11月2日,港島多處爆發示威。一名33歲男子於灣仔被搜出雷射筆、防毒面罩等物品被捕。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日(5月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時多區發生暴力衝突,被告管有鐳射筆,可激使他人作暴力行為,而且被告另攜有防毒面罩等物品,明顯有一定預謀,為保障公眾安全及社會安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2日,在軒尼詩道北海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夠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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