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今日(4月21日)發聲明,不點名指有網媒刊登的一篇文章,內容對《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下有關賦權保安局局長就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訂立規例的條文作出失實和誤導性的敍述,保安局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保安局發言人指出,條例草案下建議加入有關賦權條文,目的是為了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的國際責任,以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政府在提交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文件和在草案委員會的會議上,已多次向立法會議員和公眾清楚解釋,有關系統的目的是要求來港而非離港的航機提供乘客資料,並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
發言人指,對於個別組織刻意發放失實信息及故意曲解有關條文的立法目的和背景,藉此散播謠言,誤導市民,企圖抹黑立法程序,保安局對此表示極度不滿,須直斥其非。發言人強調,對於居心叵測的人故意誤導市民,蠱惑人心,保安局必須強烈譴責,以正視聽。
發言人表示,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要求,所有成員須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並賦以法律效力。按照有關規定,航空公司須在航機起飛赴港前,向入境事務處提供所有乘客及機組人員的資料。這只會適用於入境的航班。現時,已有超過90個國家推行該系統,包括歐盟成員國、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等。
聲明指,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引入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是為了提升國際民航保安,同時便利世界各地出入境管制機關對旅客實施更有效管制,而政府防範潛在免遣返聲請人抵港的措施亦可隨之加強。
發言人強調,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第三十一條所保障。在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前,我們已確定所有條文均符合《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因此,當局認為沒有需要在主體法例提及有關權力不會對香港居民、以及有權進入並留港人士的權利造成任何影響。
網媒《立場新聞》今日刊登一篇來自「香港公關及傳訊業總工會」的文章,形容《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為「鎖港條例」,指一旦通過必削港人出入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