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為「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將於下星期三於立法會恢復二讀,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已經就草案提出903項修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12月5日)於機場接受傳媒提問時,強調草案已經保障不同持份者的利益。
蘇錦樑表示,政府多年來已經與不同持分者有充分的討論,而今次修例是討論得出來的結果,亦顧及不同持分者利益,保護了原創作品之餘,亦都保障表達自由和合理使用版權作品,並保證有豁免內容。
蘇錦樑又強調,版權條例在執法時,會與不誠實採用電腦罪是分開處理。
對於黃毓民提出903項修訂,蘇錦樑指有關方面需要時間處理,現等待立法會主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