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1月30日)起展開23條立法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將於稍後發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23條立法將調整煽惑叛離罪涵蓋的煽惑對象,擴闊至多個政府職能的公職人員,亦會禁止一些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並完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第4章就牽涉叛亂、煽惑、叛變、離叛及具有煽動意圖行為。政府建議,完善《刑事罪行條例》第二部,將這些罪行納入條例。完善範圍包括,調整煽惑叛離罪涵蓋的煽惑對象,由只是涵蓋煽惑警務人員、飛行服務隊、輔助警察隊成員,擴闊至負責指定和執行政策、維持公共秩序、管理公共財政、維護司法公正,具有針對政府部門法定調查權力的公職人員等。
第6章是間諜相關罪行,同樣是完善《官方機密條例》,禁止在外部勢力影響下發布虛假、誤導資訊等。另外會禁止一些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涉及破壞或削弱基礎設施行為,建議在現有罪行,如「不誠實使用電腦」上作一些完善,有效應對風險,增加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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