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在西灣河筲箕灣道與海寧街交界,一名30歲報稱任廚師的男子,在警員清理路障期間,將一個銀色鐵罐擲出馬路,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案件較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被告今日(11月5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即時監禁55日,被告申請保釋上訴獲得批准。
裁判官指,當時情況是警方剛清理路障後,隨即有人再擲物件堵路,認為被告犯案對於想過正常生活的市民造成極大打擊,故須即時判監。
30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筲箕灣道與海寧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留下一個銀色鐵罐,所佔範圍約0.2平方米,對在上述公眾地方的車輛造成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