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制令公開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黃之鋒判囚3個月

違禁制令公開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黃之鋒判囚3個月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在網上發文,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

黃之鋒被控藐視法庭,他早前承認責任,律政司建議法庭判以月計監禁,法官高浩文經考慮後,決定判處黃之鋒監禁3個月,書面理由將稍後頒布。

高等法院於2019年10月頒禁制令,禁止非法披露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

案件編號:HCMP 58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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