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與水警昨晚(10月24日)在索罟群島一帶水域進行打擊非法捕魚的聯合行動,截獲一艘涉嫌非法拖網捕魚的蝦拖漁船。
昨晚約7時10分,漁護署人員和水警在樟木頭以東的海面發現一艘懷疑正在拖網捕魚的蝦拖漁船。當執法人員上前截查,該艘漁船未有按執法人員的指示停下,執法人員於是利用截船器截停該漁船。人員從船上檢走一批懷疑用於拖網捕魚的器具。
船上兩名中國男子分別涉嫌違反《漁業保護規例》使用已被禁止的器具捕魚和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沒有遵從指令停船接受檢查。他們今日(10月25日)被檢控,明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已於2012年12月31日生效。根據《漁業保護條例》,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指出,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至可持續發展的水平,長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