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天的雨傘革命

只有一天的雨傘革命



歷時79天的雨傘革命當中,群眾大部份時間其實充斥著失焦,迷茫,內哄和失落的複雜心情。最後雨傘革命在苦無方向及不知所措的環境下,以荒謬的方式草草謝幕,所謂的革命最終只能變成一場群眾運動。不會有曼聯球迷以重溫主場1比6大敗於曼城的比賽過程為榮,所以儘管我對這79天內很多場面都歷歷在目,也不願再提,唯獨10月17日這一晚的場面,一直讓我難以忘懷,因為這一晚的彌敦道馬路上,香港人展現出前所未見的抗爭意志。

於我而言,真正的雨傘革命只歷時一天,就是10月17日這一天。當晚警察從左右兩邊夾擊彌敦道,馬路上的抗爭者前赴後繼,為兩面戰線作出支援而疲於奔命。這一晚的彌敦道,聽不到任何泛民式口號或《今天我》的歌聲,看不到任何黃色橫額,沒有人坐在路邊製作雨傘記念品,就連帳篷和物資站都所餘無幾。現場環境已迫得在場人士要作出選擇,而選擇只有兩個:放棄一切或併命頑抗。

如果現場是由和平佔中,泛民或雙學領導的話,他們大概會替群眾選擇前者。他們會呼籲群眾乖乖坐在路上,一同撐著雨傘,手挽著手高唱《撐起雨傘》,等待被拉走「完成民主程序」。然而,市民是由於持續發聲但得不到關注才會走上街頭抗爭,因此抗爭的目的並非為了轉變場地再發出同樣的聲音或再表達已表達過的意見,更非向世人展現自己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高雅潔淨身段或完成所謂的民主程序,而是為了爭取某種權利而展現與裝聾扮啞的掌權者一併的決心。因此,當晚彌敦道馬路上的人,選擇了後者。

當時抗爭者抱著一個信念:「我要爭番口氣,唔係要証明我威,只係想話比人聽,我唔見咗嘅我自己會攞返!」為了奪回失去的彌敦道路段,群眾以血肉之軀對抗亂揮的警棍,雙方展開極不對等但異常激烈的對抗,其激烈程度只有後來被雙學拿群眾血肉之軀作試驗品的敗走龍和道一役可相提並論。到了零晨時份,抗爭者將早上失去的彌敦道路段逐一收復。

當晚大約零晨一時,我正在搬動鐵馬,有一名年青人站在鐵馬上,向敗走的警察大聲疾呼:「夠薑你就再嚟,我哋必定奉陪到底!」這種目標明確(擊退警察),單一(保護防線)而且沒有旁枝末節(過程要堅持理性非暴力,要照顧其他人的感受,現場要保持潔淨,參與者要展現和平與愛等等)的心態,就是真真正正的抗爭意志了,但我們究竟要等多久,才能再次在港人身上看到這種純粹的抗爭意志呢?

註:由10月17日清晨到10月18日清晨的24小時,其實還有很多東西值得重溫,我相信會有當晚的參與者與大家重溫當中的場面及故事。

(原文刊於作者個人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