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的罪名,昨日(11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12個月,同期執行。
64歲的香港居民男被告於2019年9月與一名28歲的內地女子在香港結婚,其後該內地女子以「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該名內地孕婦於2020年3月入境香港,並於同年6月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期逗留,由於入境處對兩人的婚姻真確性以及待產嬰兒與被告的親子關係存疑,遂拒絕該名內地孕婦的延期申請,並向被告及該名內地孕婦展開調查。該名內地孕婦最後未能入境香港產子。
在調查期間,被告承認在明知該名內地孕婦的待產嬰兒並非自己親生的情況下,在民政事務處故意作出虛假法定聲明,訛稱自己為該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孕婦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意圖在港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