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洗黑錢及向報案人借錢 46歲女警判囚1年9個月

認洗黑錢及向報案人借錢 46歲女警判囚1年9個月

一名隸屬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女警,涉嫌於2019年至2020年與他人串謀洗黑錢,另涉於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逾100萬元,並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的6萬元貸款。

該女警早前承認洗黑錢、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接受利益共4罪,今日(8月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1年9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直斥被告身為警員知法犯法,又向報案人及被捕人索取金錢,令警隊蒙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轉做污點證人,2宗案共判監1年9個月。

46歲被告區嘉曼承認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指她在2019年10月15日至去年2月18日、及2019年12月12日至去年2月18日,與名為Mercel的男子串謀洗黑錢,總值約53萬元。 另一宗案件,被告承認於2020年1月8日,身為警務處女警,未獲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盜竊案報案人李思明索取100萬的貸款,以及同年5月11日接受打鬥案被捕人胡顯鎏所提供的6萬元貸款。

案件編號:ESCC2142/2021, KTCC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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