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5月17日)落案起訴一名中介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銀行經理提供賄款兩萬元,以協助兩個非本地客戶在該銀行開立企業帳戶。
35歲Minerva Services Limited唯一股東兼董事譚永健,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5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是中介公司Minerva唯一股東兼董事,該公司為客戶提供秘書服務。被告涉嫌於2020年9月至10月期間,向一名時任東亞銀行高級客戶經理提供賄款兩萬元,換取為被告轉介的客戶於東亞銀行開立銀行帳戶。
東亞銀行要求企業帳戶申請人須親身到分行開戶,以及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職員核實,以符合盡職審查要求。若申請人未能符合相關規定,東亞銀行不會接受其申請。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向該名銀行經理提供兩個客戶的資料,而申請人並沒有與該經理會面。
上述銀行39崒經理黎賜慧,早前被控貪污等罪名。他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