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陳凱港涉嫌串謀曾任督察的前同袍,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按揭貸款超過2600萬,今日(4月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5月17日聽取求情及判刑,並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須還押看管。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證瑜裁決時指,陳凱港在申請貸款時,沒有向銀行提交警察糧單以及涉案公司「出眾資本」的分紅協議,明顯意圖虛假地表示受僱於「出眾資本」。
至於同案的一名前督察汪浩毅,涉及轉帳分紅予陳凱港,明顯知悉並協助他申請貸款。由於無足夠證據顯示他有份申請貸款,故被裁定一項控罪罪成,另一項則罪脫。
案件編號:DCCC 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