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認鄉郊選舉種票 判囚最高兩個月

家庭承認鄉郊選舉種票 判囚最高兩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個家庭在2023年鄉郊一般選舉的元朗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種票」,其中3名家庭成員今日(4月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明知自己無權卻在該選舉中投票,判囚最高兩個月。

伍銅,71歲,被判入獄兩個月;其妻子黃月好,64歲,及其兒子伍嘉鴻,35歲,則被判囚兩個月,緩刑18個月。3人各承認一項明知自己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在選舉中投票罪名(俗稱「種票」),伍銅的女兒伍綺琪早前被控一項相同罪名則獲撤控。伍銅及伍嘉鴻另各承認一項向選舉登記主任作出虛假陳述罪名。

裁判官黃國輝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求情時指伍銅的家人遭其威逼才作出「種票」行為,遂判處其妻子及兒子緩刑。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懷疑有人在2023年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種票」,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

2023年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於當年1月8日舉行。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於2021年11月至12月期間,先後接獲伍銅、黃月好及伍嘉鴻的下白泥村居民選舉選民登記申請表格,3人均在表格中聲明下白泥村的一個住所為他們的主要住址,並在申請登記前已在該村居住超過3年。其後3人在2023年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明知自己無權卻在該選舉中投票。

伍銅及伍嘉鴻亦曾在選舉登記主任就二人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的資料作出查訊時,向選舉登記主任作出虛假陳述,訛稱他們居住在下白泥村。

廉署調查顯示,自2007年起,伍銅、黃月好及伍嘉鴻一同居住在大埔一個私人住宅單位,故3人並不符合有關要求,無權在2023年下白泥村居民代表選舉中投票。


作者
全球化計劃NEW

熱血時報全球化計劃

過去數年,熱血時報致力透過新聞報道和評論文章向大眾傳訊。為把真確資訊傳予更多讀者,現時各位讀者可通過課金系統,以金錢支持個別報道或文章。

每週獲得最多課金支持的3篇文章將會翻譯為英文,以讓英文讀者可從熱血時報取得資訊。其他未入三甲的文章將滾存至下週結算。如讀者希望你欣賞的文章可讓更多人閱讀,歡迎課金支持,同時編輯和作者亦可借此計劃得到大家的實質支持,有助我們進一步提升傳訊質素。

※ 熱血時報將抽取其中30%作行政及製作費用
※ 翻譯不適用於小說類作品,但仍然可以支持你喜歡的作者!
課金金額(HK$)
  • 100
  • 250
  • 500
  • 1000
  • 2500
  • 其他
下限為HK$100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