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發信抽樣查核 選民須明年5月前回覆

選舉事務處發信抽樣查核 選民須明年5月前回覆



選舉事務處今日(12月15日)呼籲已登記的選民,如收到該處發出的查核或查訊信件,必須盡快按信上指示及在指定限期或之前,透過郵寄、傳真或電郵回覆,以保留他們的選民登記,確保他們可在明年第3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及其後的公共選舉中投票。

2021年選民登記周期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2日。為提高選民登記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選舉事務處在每個選民登記周期均採取多項查核措施,包括就已登記選民進行抽樣查核;與其他政府部門核對選民的登記資料;就選舉中未能投遞至選民而遭退回的投票通知卡個案進行查訊;與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及民政事務總署核對選民登記住址;就一戶多人或多姓的登記住址進行查核;就資料不完整或疑似非住宅的地址進行查核;以及查核已拆卸或空置待清拆建築物為登記地址的選民。

被納入法定查訊程序的選民會收到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查訊信件,要求他們確認或更新其登記住址。回覆查訊信的法定限期為2021年5月2日,如選舉事務處於限期或之前仍未收到受查訊選民的有效回覆,有關選民的姓名會被納入在明年6月1日或之前發表的「取消登記名單」內。被納入「取消登記名單」的選民須於2021年6月25日的法定限期前,提出申索或回覆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提示信,在獲審裁官的批准後,可保留其選民資格,重新納入在2021年7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並可在明年第3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

所有查訊信件的信封上會蓋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顯著提示,提醒選民該信件十分重要,須盡快拆閱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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