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悼「孤狼」案 一人獲批保釋

港大悼「孤狼」案 一人獲批保釋


香港大學評議會悼「孤狼」風波,四名港大學生被指違反國安法,干犯宣揚恐怖主義罪被捕。


及後其中一人獲批保釋,律政司不服申請覆核但被拒,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今日(9月20日)頒判詞解釋原因。


她指出,在額外保釋條件限制下,相信被告在保釋期間,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也不會重犯或潛逃,故准予保釋。


被告准以現金港幣正萬,以及由母親及叔父各以港幣正萬人事擔保,期間不准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遵守宵禁令,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四次。同時不得受訪,不得居住在港大宿舍或參與任何學生會組織,不得發布或轉載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不得接觸外國政府官員、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任何對抗港府及中國的活動,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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