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19年11月旺角示威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

參與19年11月旺角示威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


四名男子分別被控於2019年11月於旺角干犯暴動、非法集結、刑毀及襲警等罪,法官李慶年今日(9月1日)在區域法院裁定其中二人非法集結罪成,連同早前承認刑毀與襲警的一名被告,三人還押至星期五(9月3日)等候判刑。

至於另一名被控暴動和襲警兩罪的被告,由於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暴動及襲警罪不成立。

案情指,2019年11月10日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聚集,其有人堵路及與警方衝突。

案件編號:DCCC352/2020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