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向550萬名市民 發放首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

政府已向550萬名市民 發放首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已於今日(8月1日)經4間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向約550萬名在7月17日或之前完成電子登記的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這些市民亦會在今日內陸續收到相關的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式推送通知。
  
於7月18日或之後完成電子登記及所有以遞交書面表格進行登記的人士,經核實資格後將於9月1日獲發放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
  
選擇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其2,000元消費券已直接存入其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有關金額會獨立於帳戶內原有的電子錢包,市民在付款時只需開啟應用程式選擇是否使用消費券,然後如常付款。
  
市民如選擇了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則可到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在今天起計的3個月內拍卡領取該2,000元消費券,有關金額將與八達通卡內原有的儲值額合併。市民使用八達通卡進行本地消費時便會自動使用消費券,屬消費券適用範圍的消費項目會自動計入「合資格消費」總額。

消費券並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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