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端傳媒》一名攝影記者,日前到曼谷採訪炸彈事件,昨晚結束採訪,本擬乘機返港,但因被海關搜出攜帶之避彈衣,被當局以攜帶「武器」為由,作出拘留及檢控。
《端傳媒》在下午發表聲明,表示已派員前往曼谷協助,並已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支持,以及全力為記者提供一切協助。
聲明又指外國記者協會泰國分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Thailand, FCCT)今早已發出聲明,指出記者在採訪時,使用的避彈衣及頭盔,屬於一種常態,特別是在2010年,有外國記者在曼谷採訪時中槍身亡,故避彈衣並非攻擊性武器,敦促泰國當局不要繼續起訴記者。
根據當地法例,管有不合法武器,最高可被判監5年。
(圖片來源:《端傳媒》面書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