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得」這口號一出,我的腦海只浮現一個畫面。
一個極端偏執狂雙腿已廢,重重地摔在泥沼上。他拖着殘廢的下半身在泥濘中艱難地前進,伸出雙手深深抓入泥濘裡,但泥漿早就將他整個人牢牢吸緊,就算他用再大的力氣去扭動,他只是越爬越深陷泥沼,骯髒的泥土已經幾乎沾滿整個人,他還不斷自我催眠,喃喃自語,一定要得、一定要得、一定要得……
「一定要得」這句句子,往往是在人無法堅持下去的時候對自己說的話。
特區的問責官員卻對口號有截然不同的詮釋。林鄭月娥在議員提問後表示,口號反映了一眾市民希望政改通過的心聲。不過,在《基本法》的保障之下,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一眾市民不分政見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根本不需要特區政府代勞。再者,按照這種說法,既然「市民」都希望通過政改方案,那麼反對現時政改方案的人就不是「市民」吧?更關鍵的一點是,以社會普遍的看法及觀點來看,政府是聆聽民意的一方,反映民意並不是政府的職責。那麼,特區政府為什麼忽然要反映民意,而反映的對象又是誰?
隨着政改邁向第三階段,亦即修改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政改方案就會正式交由立法會進行辯論,然後作出修改。立法會的作用,就是透過市民選出的議員根據民意表決方案,從而制衡政府。正因為民選議員靠選民投票支持而成為立法會議員,他們不得不按照民意來行動。換言之,特區政府的「反映民意」,實質是要標籤及騎劫民意以脅迫立法會當中的民選議員。
面對特區政府為了通過政改方案,不惜僭越立法機關的職能及權力時,現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竟然公開表態,稱若政改方案在第三階段只欠一票通過,他會辭去主席之位,為政改方案投贊成票,而不是恪守立法機關的本位、捍衛立法會的尊嚴。由此可見,特區的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已經失衡,原因在於兩者的角色完全顛倒混淆。
但即使行政-立法的關係再失衡,偏執狂都不理會;整個香港隨着他的盲目前進而深陷中共這泥沼,他也不管。一聲聲「一定要得!」是他腦海裡的唯一,他完全沒想過,從法律及程序的角度來看政改完全可以在第三階段停止,而且政改方案本身就「唔得」。看着他在落區美孚後的翌日,語無倫次地將粗鄙、文明、民主、合法等概念混為一談,又看到他前往吉隆坡的前夕,指點着香港人:蘇州過後,不知道下一班艇幾時來,我不禁搖頭感嘆。
「蘇州過後冇艇搭」那位明明是他。今次政改「唔得」完全是他個人的失職,《基本法》早就明文規定香港自行制定普選行政長官的機制。他失敗了、下台了,政改任務就輪到下一任。
看來,自言自語是極端偏執狂的一顯著病徵。難怪林鄭司長體貼地提議,若然每次都遇到混亂的狀況就不再公開落區行程。畢竟公開行程後,現場湧來的人潮,屆時定必影響極端偏執狂的精神狀況,一旦病發時可是會危及公眾安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