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媽姑爹論盡教改》序言中,蔡寶瓊和黃家鳴寫道:「PROJECT的謊言在香港學校中俯拾即是,至於教育界領導人所說的大話,在這幾年『翻天覆地慨而慷』的教育改革洪流中也就更多了。」同時在序末說:「社會上的『語言暴力』,並不止粗言惡語而已,這類語言的傷害並不太深,真正的、深入的『語言暴力』,是通過扭曲了真理的話來規限、模塑人的思想,而這正正是今天香港的統治階層所喜用的手段。」而書中最後一章由全方位學者寫的標題,更是至今仍未過時的現世教育界寫照:「In the Name of Education(奉教育之名) ── 樂於假諮詢,善於搞抹黑,勇於出口術,敢於說了算。」
教局在官方網頁《語文學習支援》中指廣東話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引來各方責難,其後又刪去其網頁中指:「以普通話學習的學生的中文能力,與以廣東話學習的學生並無分別,甚或表現更差」一頁。
而語常員會前主席田北辰於日前更認為,本港中文老師未能掌握地道普通話,只會犧牲港生中文水平,不再用廣東話授課是其最終目標,並指語常會有長期研究,但無實質證明普教中可幫助學好中文,不過透過普教中一定可以學好普通話。以上如此前後矛盾的說話,竟由曾主掌全港學校語言學習策略的人說出,可想而知以「普教中能提升學生中文水平」為理由來強推普教中,根本就是連教局自己都知道的謊話。
筆者在上篇《「普教中」這念頭從甚麼時候開始?》整理過整個「普教中」出現的時序,發現「普教中」在97年之前是子虛烏有的事,直至教改出場,課程發展議會(1999)提出芻議指「普教中」是該議會的長遠目標;其後語常會(2003)附議「非常贊成課程發展議會使用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的長遠展望」(段3.2.14)。
自此,不少學校因而施行「普教中」。直至現今,已超過60%的小學和約30%中學了。
其中,教局推普教中的理由有三:
第一是普教中能提升學生中文水平。
第二是普通話是中國法定的溝通語言,並且與標準書面語一致,說和寫的表達方式分別不大。(筆者於《我的女兒接受普教中》已寫出說和寫是兩回事)
第三是由於香港的成功是依仗中國長久以來的虛弱而取得的(程介明,2002)。隨着中國經濟起飛,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將受威脅,提升普通話水平是提高香港競爭力的方法。(這點其他學者自有評論)
其中以第一點是教局推普教中的主要理由。而語常會為了證明此理由是正確的,普教中能帶出提升學生中文水平的效果,由2000年至2009年間共做了兩次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的研究。
然而弔詭的是,這些研究報告指出的卻不是語常會跟教育局官員幻想中那一回事。
自2000年起,花了兩年時間做的研究 ── 《比較以普通話和以廣東話教授中文科對小學生中文能力的影響》 ── 在其最終報告寫「就中國語文能力而言,兩個年度小六學生的語文能力表現保持一貫水平,既未見增強,亦未見低落。兩年度小六學生的語文水平,可說是既穩定,又一致的。」又寫「 研究結果顯示,字詞運用和閱讀理解方面,普教中低年級樣本成績較評量研究(註1)的高,高年級則較評量研究的低。寫作方面,除一年級外,普教中各級樣本的成績都略低於評量研究。
很明顯,普教中能提升學生中文水平嗎?除一年級因學懂的字詞增多而成績稍高外,其他各級中文寫作水平都是下跌的。語常會卻將此扭曲解讀成為:
「這項研究結果對於『以普通話學習中文科的低年級學生在字詞運用和閱讀理解兩方面的能力,是否高於以廣東話學習的同級學生』這一命題,仍是難以論定的。」(報告頁6-4) 並指研究的結果,充其量只可以作為「學校使用普通話為中文科教學語言對提升學生的中文能力暫未發現有明顯幫助」的一項研究數據。(報告頁7-2)
明知普教中不能提升學生中文水平,但語常會仍死心不息,於2004年開展為期兩年的「在香港中、小學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所需之條件」的研究。故意找來香港20間使用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的中、小學,檢視這些學校推行普教中所須具備的條件,以供有意推行普教中的學校和有興趣的人士參考和借鑑。此次研究不再提及「普教中能提升學生中文水平」,而是直接跳到有學校進行,要求其他學校要參考這些學校推行普教中的方法,繼而進行以普通話教中國語文。
翌年,報告尚未出完成,語常會便馬上宣佈,撥款港幣兩億元,從2008年9 月起,在中小學推行為期4年的「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計劃」,一方面仍以「普教中能提升學生中文水平」為原因,另一方面以增撥資源為誘,吸引中小學進行其「換語」大計。
在2008年之前,有些學者及學校亦有為普教中進行問卷調查及多方面的研究。然而這些問卷調查或研究的解讀,老實說,筆者認為是故意利用「語言偽術」將真象掩蓋。
例如1999年時,筆者老師何偉傑與李藹兒小姐,對14間小學106位教師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問卷中提及老師對以普通話教授中文所具有的好處的同意程度及次序、以普教中會造成的問題同意程度及次序、以哪個年級教授普通話最恰當和是否贊成普教中及不贊成原因等。結果發現中文老師對採用普通話作為教學語言的個人取向贊成的只有11%,不贊成的高達89%。問卷亦調查出中文老師不贊成的原因是老師未具充足能力,學生的普通話跟不上和影響師生溝通三大項。然而何教授最後的結論是老師雖然不贊成推行,因缺乏信心及實踐,但只要積極進修普通話,就能進行普教中!更說中文老師肯定轉變教學語言的好處!
這種結論給予筆者的感覺就像你問我歡喜吃糞便否?我說不喜歡。你追問原因,發現我不吃糞的原因是「感覺核突、臭、不衞生。」結果你認為只要有足夠訓練,練到「不覺核突、臭、不衛生」的時候就可以吃糞了一樣。
另外,2000年時,香港教育學院亦進行為期兩年的《在香港小學及初中使用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的可行性研究及普通話作為課堂教學語言課程的設計》研究。
結果發現中國語文科成績方面,有學校的普教中班成績未見提高,甚至略遜於廣教中班。六所學校用普通話教中文的初步試驗結果,更有一所不太成功(中學)。而該研究結語最令筆者震撼的是這句「我們還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用普通話教中文一定優於用粵語。因此,我們必須繼續進行跟進研究,查明學生用普通話學習語文的實際優勢和效用。」這種不肯承認普教中在香港以廣東話為母語是無大效用,不就是非在香港普教中不可的輸打贏要態度嗎?
又,香港中文大學於2002年秋季發表《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科對中學生學習中國語文的影響研究》報告。指出兩所普教中中學(實驗組)和兩所廣教中中學(控制組)共699名由中一升至中三(初中)的學生(追蹤三學年)用「語文能力測驗卷」(自行設計) 測考下, 只有普教中的中三學生在句子改寫和作文方面的成績明顯高於廣教中學生,其他兩級成績卻不提及比較,而在詞彙、句式、交際用語、稱謂語、歎詞、閱讀理解六方面,就以「普教中的效果並不顯著」作結,連比較也欠奉。最後竟說「研究印證了採用PMI教學,有利於學生書面語表達能力的發展,PMI學校的學生,也越來越接受PMI教學語言政策。」以這種以偏蓋全,令人摸不著頭腦的結論作結。
至於劉筱玲校長用5年時間進行的《香港地區用普通話講授小學中國語文課的實驗與研究》得出來最重要的結果是在「超經驗的閱讀能力」上普教中組與廣教中組的差異不大。甚麼是「超經驗的閱讀能力」?就是指通過對超越小學生直接經驗的內容的閱讀,考察對語言作品閱讀與感受的敏銳性,測試內容完全脫離所學的課文,試題組合完全脫離原有的考試模式。這意味些甚麼?如果普教中真的能提昇學生中國語文水平,為什麼在這種完全沒有考試範圍的模式中,表現出來的成績竟不是比廣教中高出許多而是「差異不大」?
另,何國祥 (主編) (2002)的《用普通話教中文的問與答》第21題問題問:採用普通話學中文,學生的中文成績又如何?
筆者照文筆錄:
「中文水平方面,大家(校長、教師、家長及學生的意見)都覺得這會對語文學習有幫助。一半以上的學校表示學生的「作文明顯進步,行文流暢、通順,也較少方言、口語。」培道林老師更感到PMI班學生的作文比用粵語的五年級好。但事實是,中文科成績未見提高,與傳統用粵語作教學媒介語的班級比較,甚至有略遜的感覺。
根據培道小學的學生考試成績,上學期完結時,用普通話學中文的小三班的普通話科有進步,考試成績比用粵語學中文的小三班進步了1.82分;但是中文科成績則差了1.49分。下學期考試成績的比較進一步說明此現象﹕PMI班的普通話科成績比CMI班高出5.01分,但中文科則低了2.36分。」
但此問題最後竟寫:「培道小學不按學生成績分班,這些比較也具一定的參考價值。」比較如此明顯,卻只說「也具一定的參考價值」而已,可見「普教中」不可不行之勢乃由上而下壓至,不得不無奈百般維護。
當然還有其他研究,但都證明不了普通話教中文比用廣東話優勝。教局推普換粵實在是沒足夠理由,而是用行政手段迫使學校遵行。
我以前教育學院副院長陸鴻基在《姨媽姑爹論盡教改》中〈怎樣學好「兩文三語」 ── 母語、廣用語文和語文教育〉一文中的話作一總結。
他說:「所謂國語本身也只是一種方言,並指出某種方言成為國語是「憑藉政治和軍事霸權,攀上『國語』的寶座」(頁166-167),並「利用法律、傳媒、教育等手段,壓抑排擠其『方言』,貶斥它們為鄙俗的『俚語』」。(頁167)
又說從語言使用者的立場來說,粵語是香港大多數人的第一語言,即家庭和社會生活以粵語為主(頁168),以此作為學習語言最合理,反之,如果學校語言和家庭語言和社區語言不一樣,學生就會產生適應問題(頁177)。
他更警告說「從語言角度看,任何的國語統一運動, 都是讓一種方言獨佔強勢語言的地位,把其它方言在其他地域原來享有的強勢地位剝奪,貶成弱勢語言,削減它們的功能,限制它們在莊嚴或公開場合的使用權和教育權與傳媒權。這侵犯了『國語』以外各方言使用者的基本權利,面臨被逼變啞巴的人是難免要反抗的!」
普通話教中文能提升學生中文水平是一則謊言,如果我們只是要提昇普通話水平,只須要在故有的普通話科中好好學習就行,學懂怎樣說,懂得利用普通話與人溝通,學多一種語言,與使用它來學習中國語文,提升自己的語文能力(註二)基本上是無關的。
這種騙盡全港人,以行政主導,強迫轉換教學語言的政策,大家認清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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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寶瓊及黃家鳴(2002)。《姨媽姑爹論盡教改》。香港:進一步多媒體有限公司。
課程發展議會(1999)。《香港學校課程的整體檢視──改革建議》。香港課程發展議會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2003)。《提升香港語文水平行動方案:諮詢文件》。香港: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
程介明(2002)。〈從母語到普通話〉,載於《中文教育》第3期,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何偉傑 李藹兒(1999)《 中文老師的取捨 普通話與方言教學》。香港:現代教育研究社有限公司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2009)綜述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的研究報告。香港: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
張連航、張國松、鄭崇楷、梁莉莉、吳麗萍和李正榮 (著),何國祥 (主編) (2002):《用普通話教中文的問與答》,香港,香港教育學院。
註1:研究採用由語常會《香港小學中國語文能力的評量及發展過程的研究》(評量研究)發展出來的一套小學生中國語文能力的測試工具,量度本港接受普通話為中國語文科教學語言的學生的中文能力,即以評量研究訂定的刻度(Scale)為基礎,從字詞運用(卷二)、閱讀理解(卷三)和寫作(卷四)三方面量度普教中小學生的語文能力。測試工具:卷二及卷三共1 小時、卷四1 小時。運用4 教節,其中小息15 分鐘。
註2:語文能力包括語言能力: 一、組織能力 ── 語法知識、語篇能力
二、語用能力 ── 語言施為能力、社會語言學能力
和策略能力:一、認知策略 ── 理解、儲存、提取、使用
二、元認知策略 ── 即自我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