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過去的幾個月裡,暴力及破壞行為不斷出現,嚴重衝擊了法治。所謂「違法達義」或「公民抗命」是法律上不容許,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鄭若驊於最新網誌提到,終審法院在處理一宗非法集結的案件時(FACC8-10/2017),已經於判辭中指出當非法集結涉及暴力,即使涉及相對較低程度的暴力,也不會被容忍,在未來亦可能合理地招致即時監禁的刑罰;以及以行使憲法權利或公民抗命之名來為違法行為求情,所給予比重將會很少,因為被定罪必然是指罪犯已逾越了合法行使其憲法權利,與被制裁和限制的非法活動之間的界線。
她指有人提到可以刻意作出一些違法行為來達成他們的目的,這會令市民錯誤理解正確的法治精神,而近月大規模的違法及暴力行為,亦必定影響到市民對香港法治的觀感。她和律政司的同事會從不同渠道向社會大眾推廣及宣揚正確的法治觀念,同時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和客觀地分析現時社會的狀況,在表達意見時,保持一個開明和不偏頗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