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匪振英及林鄭月娥昨日(10月10日)主持扶貧委員會高峰會,政府將貧窮線定於住戶收入中位數一半,按照政府標準,一人家庭收入低於3,500元即屬於貧窮人口。梁振英指貧窮人口連續第二年低於100萬,認為扶貧工作初見成效,對此感到鼓舞。
人非草木,有時路過深水埗一帶,見到衣衫襤褸的無家者,我也會感到痛心,不知梁特為何可以厚顏無恥的拿這些貧窮人口數字來耀武揚威。鄰近經濟強國自稱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但香港人均收入超過三萬美元,用甚麼標準來計算,香港都是一個非常富裕的已發展地區。這樣的一個地方,仍然有不少人三餐得不到溫飽,露宿街頭無處容身,梁振英你可知羞辱?
政府制定這個所謂「貧窮線」,是透過把弄統計數字而弄出來的一個無意義指標。根據政府計算,一人家庭的貧窮線定於3,500元,雖然林鄭在會上提到當中包括很多沒有收入的長者,但又有意思嗎?
最低工資立法在2010年在立法會中通過,當年多個勞工團體所爭取的口號是「最低工資$33」,結果幾年過去,樓價翻了一倍,但經過幾次調整後的最低工資,仍然未達當年所爭取的水平。以現時的最低工資$32.5,每天工作8小時計算,每月只要工作14天,月入已經是$3640,按政府標準,這個人的收入在貧窮線以上,他已經不算是窮人了。生活在今天的香港,$3640又夠你做甚麼呢?
談到解決貧窮問題,有人認為應該直接派錢,又有人認應該助人自力更生,不過港共政權卻似乎甚麼也沒有做。政府雖然設有綜援,但都只是杯水車薪,除此之外似乎沒有其他扶貧措施。香港地居住是最大難題,小小一個劏房已動輒五、六千元,政府又做過甚麼去扶貧呢?每年預算案,財爺都會作出公屋免租、綜援雙糧等措施,但對於住劏房、月入三數千元的在職貧窮人士,又做過了甚麼呢?
在梁匪振英等人眼中,貧窮問題是一個數字,做些少手腳,做靚盤數,就是解決了問題,就值得鼓舞。然而,每一個貧窮人口,都是一個活生生的案例,都是社會財富分配不均的體現。與其花時間精力搞大龍鳳,不如認真點去想想怎樣去拯救活在水深火熱當中的他們啦!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