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0日)商業電台節目訪問湯家驊,談及《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於立法會遭到拉布之事,他為此條例大力護航,說到「網民」稱之為「網路23條」實在不公道,解釋到現有條例於2007年通過,其實該條例已經將二次創作納入刑事檢控範圍,如果要稱為「網路23條」,應該在當時已經需要反對,可是當時是無一泛民反對,而獲通過。
他又說不明白現時政府提出的修訂條例,比現有的更寛鬆,為何一而再,再而三,由一零年至今多次諮詢討論,到現在還不能通過?節目主持就提到,有說這是對現政府的不信任,湯即指刑事檢控不是特首、律政司可以操控,再者即使對他們不信任,難道連法官也不信任嗎?
其後,湯又稱自己不明白為甚麼對政府作諷刺,是需要「侵權」,為甚麼不能原創一個諷刺作品呢?認為這個社會很有問題。
聽到這個訪問,我只能說現時的爭拗,在於一群抱有守殘思維而且不識創作的人,去討論創作的荒誕怪局。
首先回答湯家驊所說,現有的版權條例在2007年沒有遭泛民反對而通過一事,反映當時立法會(已是前兩屆立法會)對此條例所影響的受眾不甚了解,忽略了網絡應用的年輕世代,由八年前至今已大大改變。所以,現在有人出來反對,何足奇怪?只是你們思維已停留在一個世代以前而已。
其次,對政府的不信任,是否連法官也不信任呢?這問題,我在上一篇文章《網絡廿三條的罪名 問題在於濫捕濫控》已述,重點還是警察要利用此條例,不需理會能否定罪,而是透過扣留、還押令人「坐定監先」 。
而最後,亦是最重要、最需要回應的,是湯家驊不明白為何要二次創作的問題,這就是反映了現時立法會辯論「網路23條」的,是一群完全不會創作的人,在對創作「指手劃腳」 ,這是一個荒謬可笑的怪局。
其實,所謂的二次創作,並不是甚麼新鮮事物,在中國古時的文學創作,有稱「用典」,最著名的是宋代詩人黃庭堅,他開創江西詩派,主張詩作惟一能突破前人之法,就是點石成金、脫胎換骨之法,這樣才能夠做到令詩作推陳出新之新路。而黃庭堅作為江西詩派的開創人,他的詩作更是做到「無一字無來處」的顛峰。
如果,湯家驊能穿越時空,回到宋代,在妓院飲酒時見到黃庭堅,他定會大嘆「究竟這個社會出了甚麼問題?」又如果,黃庭堅來到當今世代,《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的討論中,甚麼「無一字無來處」的創作手法,在湯家驊眼中,必然是一個版權大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