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香港國安法第六條有關規定,參選和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是一致的,即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聲明指,郭榮鏗等已被依法裁定並非真誠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因而被取消參選第七屆立法會的資格,當然也沒有資格在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期間延任,這是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的必然要求,也是香港社會有識之士的共同心聲。
聲明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確立了立法會議員一經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一般性規則,同時明確在原定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被依法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已喪失議員資格。這一決定是堅持依法治港原則,完善與憲法、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實施相關的法律制度和機制的重要製度安排,對於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社會大局穩定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