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港非法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及一名在港逾期逗留並非法工作的前外籍家庭傭工,今日(11月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外傭專責調查組人員於11月6日在離島區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食肆、餐廳及雜貨店。行動中拘捕兩名菲律賓籍男子及一名菲律賓籍女子,年齡介乎45至63歲,當中兩人為在職外籍家庭傭工,而另一名則為前外籍家庭傭工並在港逾期逗留。被捕時,他們正在從事搬運食材及洗碗工作。3名涉嫌聘用該3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
其中兩名被捕的非法勞工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控違反對其有效的逗留條件及違反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及在港逾期逗留。二人均承認所有控罪,分別被判處監禁14個月及6星期。其餘被捕人士的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拘捕。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外傭只可以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外傭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