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珍寶及太白海鮮舫公司違協議 船廠入稟追討480萬及要求交船

指珍寶及太白海鮮舫公司違協議 船廠入稟追討480萬及要求交船


珍寶海鮮舫事件餘波未了,一間船廠於昨日(11月7日)入稟高等法院,指今年5月已與持有珍寶及太白海鮮舫等4艘船的持有公司達成協議,打算用4港元買下該4艘船,對方則繳付540萬港元作為處理費。不過船廠指賣家付60萬港元定金後,就發生珍寶傾覆事件,協議就無下文。

船廠要求法庭頒令賣家,交出太白及珍寶海鮮舫等4船,並繳付餘下的480萬港元處理費,以及支付相關訟費。

原告為建輝船廠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太白海鮮舫有限公司及香港仔飲食企業有限公司。

入稟狀提到,2022年5月19日,原告與兩名被告達成協議,原告以4港元收購首被告所擁有的太白海鮮舫待3艘船隻,以及次被告擁有的珍寶海鮮舫。被告則需付540萬港元作為處理船隻的費用,以及需在7日內支付60萬港元定金。直至6月1日,原告獲告知珍寶海鮮舫船隻入水傾覆,但原告表明仍願意履行協議,並尋求達成進一步補充協議,目標是打撈船隻及在同月完成交船。原告及後多次發信,要求被告簽署落實,對方卻一直未有回覆。直至7月27日,次被告通知原告,由於6月1日發生的意外,協議已自動中止。

至於太白海鮮舫等3艘船,被告認為要先完成珍寶海鮮舫船隻交收,才收取原告3港元款項。由5月尾起,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安排交船,但被告沒有提供協助。

案件編號:HCA 14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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