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特首選舉框架:過半提名門檻 候選人不多於三名

2017特首選舉框架:過半提名門檻 候選人不多於三名


人大常委會今日通過早前梁振英提交有關2017特首選舉及2016立法會選舉的政改報告,並由明天起審議決議文本。消息指文本訂明特首選舉框架,有意參選人士必須得到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提名才可出閘成為候選人,而特首候選人數最多只有三位。

特首選舉一直以來的「提名門檻」都是八分一,即理論上最多可以有八名特首候選人,而泛民主派人士都是憑此先後兩次成功「出閘」成為候選人。如今人大常委會將「提名門檻」提高至過半,達致所謂「機構提名」,正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早前已指出,機構提名可以降低政治對抗風險、憲制危機風險及民粹主義風險。提委會仍然會按照四大界別現時的比例組成。

依此兩個規限,民主派人士日後成功出閘的機會可以說是零,亦不符合泛民主派及和平佔中要求的國際標準。

人大代表明天起會分組討論文本內容,星期日(8月31日)進行表決。順利通過的話,決議文本就會成為正式的「人大決定」,再交回特區政府,完成「政改五部曲」的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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