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元朗721暴動 林卓廷被裁定罪成

涉參與元朗721暴動 林卓廷被裁定罪成


2019的元朗721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非白衣男子,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林卓廷今日(12月12日)與另外6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押後至明年1月22日聽取求情,2月27日判刑,全部被告須還押候判。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裁決時指,林卓廷在場煽風點火,裁定他暴動罪成。

林卓廷等7名被告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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