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調查政府處理村屋排污 投訴多番轉介仍未妥善解決

申訴專員調查政府處理村屋排污 投訴多番轉介仍未妥善解決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8月17日)在新聞發布會宣布完成政府對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執管的主動調查,並向環境保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地政總署提出共10項改善建議。

公署調查發現,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在跟進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投訴時各有不同的限制,往往因而傾向轉介投訴予其他部門,但又對其他部門面對的限制不甚了解,以致投訴即使在部門之間多番轉介,仍未能獲得妥善解決。現時部門之間沒有既定指引,訂明這類投訴在不同情況下應如何跟進,亦無既定的資料交換機制,以致影響執管效率。另一方面,環保署及食環署較為着重能否按所屬法例自行執法,鮮有考慮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公署的個案研究亦發現,地政總署現時只着重轉介投訴個案至環保署及食環署,未有充分發揮其執管角色。此外,地政總署只備存接獲的總投訴個案數目,而沒有任何其他分項數據或統計資料,實難以有效監察投訴個案的跟進。雖然按現時新界村屋的批地條款及鄉村式屋宇的排水及衞生規定,業權人有責任適當處理及排放污水,以及定期檢查村屋的排污設施,但在現行監管機制下,並無任何實質措施確保新界村屋業權人會履行其維修保養責任。

趙慧賢表示,綜合公署調查所得,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有需要加強協作,互相補足,理順跨部門個案的權責及流程。公署期望,三署可盡早落實公署調查報告內提出的建議,以對新界村屋排污設施作出更有效的監管。

公署向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提出的改善建議,包括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提供一個讓部門就各自的職能及權限互相交流的平台,以互相補足,並就複雜個案盡早磋商應對方案,以增強部門間的協作效能。

(圖片來源:申訴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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