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9月19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
香港房屋委員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每年均會因不同原因,例如戶主離世、遷入院舍、購置資助出售房屋或違反租約等,收回公共租住房屋單位再重新編配。去年度,房委會編配了約23600個單位,當中包括約19700個回收單位。隨着當局近年着力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行為,預期被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會增加。
房委會現時翻新一個空置單位的工作指標為44天。公署留意到過去3年,翻新空置單位的平均所需時間接近這個目標;然而,有小部分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長時間的一宗個案更為197天。房委會和房協收回及翻新公屋單位的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直接影響到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能否盡早入住公屋。
此外,隨着當局打濫力度不斷加強,上訴個案亦有所增加。根據現行程序,在上訴期間,當局會暫緩收回單位。公署關注,上訴的流程及程序是否有空間改善和加快。
另一方面,公署不時收到投訴,指稱當局在收回公屋單位時,沒有妥善處理遷出戶主,特別是獨居戶主遺留在單位內的物品,例如沒有聯絡有關戶主或其親人,以及在未得到戶主同意下將單位內的物品隨意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