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賄建行職員助加快開戶 39歲商人判囚兩星期

認賄建行職員助加快開戶 39歲商人判囚兩星期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以2,000元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被告今日(8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兩星期。
  
卞维龙,39歲,商人,今日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卞维龙監禁兩星期及罰款一萬元。
  
案情透露,卞维龙案發時是一名在東南亞經營免稅店的商人,他於2023年5月初到建行(亞洲)中環一間分行,打算開立個人戶口,獲該分行時任銷售主任羅子軒接待。
  
卞维龙其後獲羅子軒告知,由於開戶申請眾多,預計需時約一個月才能開立其戶口。卞维龙於到訪上述建行(亞洲)分行的翌日,向羅子軒提供賄款2,000元,以協助他加快在該銀行的開戶流程。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開立銀行戶口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卞维龙向羅子軒支付賄款後不久便成功開立銀行戶口。
  
涉案31歲時任建行(亞洲)銷售主任羅子軒,早前亦被廉署落案起訴。他今年五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貪污罪行,被判入獄6星期,涉及藉索賄及受賄共13,000元,為包括卞维龙在內的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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