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口供與辯方提堂片段有別 旺角「鳩嗚團友」脫襲警罪

警員口供與辯方提堂片段有別 旺角「鳩嗚團友」脫襲警罪



又有被指襲警的旺角「鳩嗚團友」脫罪!一名姓張的繪圖員,被指於去年12月於旺角新之城對開,用左手打警員胸口,經審訊後今日(7月9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據《明報》報道,裁判官指目擊案發過程警員黃家驊,與辯方提供的片段有分別,黃家驊作供時指,他與被告糾纏後倒地,最後與其他警員合力用手扣將被告反鎖。然而辯方提供的片段發現,被告是被多名警員包圍及叉頸,從沒倒地及遭反鎖。

對於片段與口供有重大差別,裁判官對警員的證供可信性有很大保留,裁定表證不成立。

無罪釋放的張姓繪圖員於庭外透露,當時因曾罵警察,故被警員包圍及叉頸,他又指當時曾用手提電話拍攝過程,但在混亂期間遺失,他聲稱隱約見到電話是被一名穿白衣的制服警員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