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於今日(6月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向全港網台挑機,表示網上節目主持人使用不雅言辭或傳播不良意識的情況頗為普遍,又不受《廣播條例》等相關法例規管,質問當局會否考慮訂立框架,例如立法或引入牌照制度,規管網上電視台和電台的運作及網上節目的內容,包括主持人使用的言辭,並就此進行研究及廣泛諮詢。
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梁敬國回應,網台由互聯網傳送,互聯網受廣播條例括免,不受其規管。亦不受通訊事務管理局守則,節目標準的監管。網上電台非透過無線電波傳送,不屬電訊條例所規管。同時不屬通訊局發出的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的監管。
梁敬國指網上電台發布資訊的方式多樣,如把資料上載至境外網站等,政府難以立例監管。梁稱網台內容雖不受《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規管,但其節目內容已受一般法例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390章)所規管。梁亦稱一些海外國家如美國、澳洲、加拿大等,均不當網台為廣播服務,沒有對網台作出法例規管,他表示政府無意立法規管網台。
黃毓民議員稱郭偉強的建議是打擊網上言論,並批評郭年輕但思想保守僵化。黃毓民稱淫褻及不雅條例已對網台有限制。黃稱若要規管網上電台,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整個立法會都是建制派。黃毓民強調,網上電視台和電台節目不能規管,亦不可以立法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