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會見記者,回應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要符合國際標準時表示,持外國國籍的選民中可能因此失去投票權。
梁振英指,現時《基本法》中並無提及國際標準,而當中不少規定,如容許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外國人有投票權、香港政府財政獨立、特首由中央任命、兩地使用不同貨幣等,都 不符合國際標準。梁振英更指出,如要符合國際標準,只准香港「公民」投票, 就要剝奪數百萬選民中持外國國籍人士的投票權。故此他點名批評戴耀廷,若人大常委決定的普選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便發動佔中的說法,只會造成反效果。
目前承認雙重或多重國籍的國家或地區有130個,不承認且不容許的國家只有11個。根據國際憤例,多重國籍的人,在其國籍之一的國家內部,一般只被當作該國公民對待。有些國家雖承認雙重國籍,但其法律規定不允許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在任職期間擁有雙重國籍。雙重國籍的規限,跟法律的基本原則一樣,是規限政府多於人民的。
(無綫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