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冤

伸冤



自少,便喜歡「以貌取人」。

那個人外貌老老土土的,準認定其為人也是老老土土;表面看似醒目,其人也必然話頭醒尾。

至於好人壞人,更容易分辨──貌似石堅或是成奎安的,好人有限;相反,一臉祥和笑容滿面的,就是一個值得交心的朋友。

只是時間與及經驗証明──「以貌取人」是錯得無可再錯的。笑裡藏刀的壞蛋多的是,臉惡心慈的好人也不少。正如筆者,橫看豎看也不像是一個正經人家吧!(一笑)

每與新朋友交往,對方問及筆者職業時,自己總是尷尷尬尬的回應:「我寫畫的!」「寫畫?」「寫甚麼畫?寫咸濕畫?」──真的,幾乎每一個人的反應,都是這樣。或是在未揭盅之前,任他們猜上老半天,也猜不出竟是個執筆謀生的人。有時,對方不太熟絡,自己又懶得解釋過多,索性將「寫畫」二字改為「出版」。對方的反應也自然得多了!「啊!出版……是當印刷的?」「差不多吧!」這是筆者沒好氣的回應。明白他們底裡所想──從筆者外表看,五官看,徹頭徹尾也不是一個「文人」,不是撈偏就是幹一些粗活。最離譜的一趟,是與某人共同玩樂一段日子,交往時只談興趣玩藝,鮮談各自底細。一趟,對方突然正色問:「你是否『撈偏』?」「撈甚麼偏?」「賣白粉那些!」哈哈……筆者當場以燦爛笑容回應。笑容燦爛是因為──掩蓋怒火:他媽的──怎可能這樣評估我!

回家,忙在鏡中端詳自己的容貌,神態……呀!真的像個壞人!倏忽,記起與黃洋達初次接觸時,三句不到,他就問:「你是否出來『行古惑』的?」連向來頭腦精明的黃洋達也這樣猜度,這足以証明──筆者已與壞人成為一個等號。

不!在此真誠的奉勸大家──千萬不可「以貌取人」,這差不多必然是錯誤的。

雖說當年與今日,筆者還是愛用這一套來衡量新近交往的朋友。但這一套用在筆者身上,行不通的。

走筆至此,也不好意思的乾笑幾聲!嘿嘿……(實則奸笑)

(原文刊於第十七期《熱血時報》,於2014年3月16日免費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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