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龔如心遺產案,律政司今日(3月28日)發聲明,指今年1月6日的新聞公報中,公布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獲委任為已故龔如心遺產下的慈善信託的受託人,三名獨立人士並獲任命為負責監督受託人運作的管理機構成員。受託人現已完成籌組理事會。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去年11月21日批准律政司司長提出正式委任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受託人) 為龔如心遺產下的慈善信託的受託人的申請。律政司一直就相關前期工作提供適切支援及協助,包括物色出任負責監督受託人運作的管理機構成員的人選及協助受託人籌組理事會,以便受託人可按法庭批准的遺產管理計劃妥善及盡快運用該遺產作慈善用途,以實踐龔如心的遺願,使國家包括香港社會各界受益。律政司司長並已任命三名獨立人士,分別為范徐麗泰、任志剛和鄭恩基出任管理機構成員。
受託人現已正式委任五名獨立人士,分別為譚贛蘭、袁國強、陳錦榮、陳振英和林正財,聯同兩名獲委任的政府官員,分別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成為受託人公司理事會的成員 。
律政司相信,在管理機構的監督下,受託人理事會會隨即開展相關準備工作,盡心盡力管理慈善信託,包括擬備及敲定「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和基金」及其他慈善項目的細節。律政司會繼續跟進餘下的法律程序及相關安排直至龔女士的遺產由臨時遺產管理人全面交託至受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