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係九十後,都應該有聽過達明一派經典名曲《十個救火的火年》。短短幾分鐘的一首歌,論盡人性的醜陋。故事說原本有十個少年想去救火,最後被撇下的三個葬身火海。「在這夜這猛火像燎原,大眾議論到這三位少年,就似在怨用處沒有一點。在這夜這猛火像燎原,大眾議論到這三位少年,亂說亂說,愈說只有愈遠。」這些「大眾」不肯出力,他們不是「樂觀其成」而是「作壁上觀」。無論場火有傷亡與否,這些人只肯立於不敗之地。在我心目中,這些毫無道德的人,就是香港的泛民和左膠。如果救火義士不能戰勝烈火,雖敗猶榮。但那些社會的寄生蟲,只是會不斷佔便宜(所謂「抽水」)。所以我雖恨猛火,但更痛恨那些又搏光環、又譴責義士、又「篤灰」的吸血鬼!
「泛民」的廣泛定義,包含了所謂「激進民主派」的社民連和人民力量。然而近年兩個激進派的行為,差不多已無異於其他溫和民主派。而整個泛民口裏說民主,其實已經續漸走向建制。我們看看他們在「雨傘革命」和「光復行動」做了什麼「好事」:「雨傘革命」處於膠著狀態時,義士打爛立法會玻璃,泛民左膠光速讉責「暴力」、與示威者割席,激進派篤魁。「光復行動」示威,傳媒中伏或有意抹黑示威者,泛民左膠又光速讉責「暴力」、與示威者割席,激進派又篤魁。每次都開動他們親泛民的傳媒機器,左膠寫手空群撲出譴責,整個模式完全一樣。做實事時,你有見過他們有這麼賣力嗎?筆者眼中,香港人已經是受他們愚弄而支持無條件結束雨傘佔領,放棄用佔領行動爭取「公民提名」。什麼 「we'll be back」 只是個光采的退場口號。那麼今次光復行動,港人又要再一次在他們的「譴責暴力」之下,用「深耕細作」方式爭取撤銷「一簽多行」嗎?
聽說立法會每位議員,薪金加上各樣津貼(連辦公室津貼)可以拿到的,每年過百萬元。這些人(和他們的班子),吃港人的,用港人的,但每每在關鍵時刻出賣香港利益。政客固然是齒冷的,但泛民的道德光環,是靠「向抗爭者開槍」來拿到。這是赤裸裸的「踏著義民屍體上」完成的政治表演。激進和溫和民主派議員在三月十一日開的記者招待會,像是要把抗爭者活埋一樣的惡行。他們不像《十個救火的火年》裏面向死了義民抽水的卑鄙「大眾」嗎?不,泛民更以此借題發揮,攻擊政敵,他們的行為更卑劣!這些所謂「激進派」,抗爭手法究竟如何「激進」?這些「溫和派」,不是「溫和」,是「窩囊」!他們配得上自稱為民主派嗎?大慨和民建聯(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用民主二字做生招牌不相伯仲吧!
如果土共、建制派是《十個救火的火年》的燎原烈火,我認為泛民更可鄙。「政改」投反對票,只是他們的基本責任。請不要用「反對政改」來大做文章!而每一個香港人,都必須誡掉那像金魚般「只有幾秒鐘的記憶力」,記清楚他們的一言一行、他們的所作所為。
(SocREC 社會記錄協會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