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陳方安生「以法而治」論 港府:貶低法治聲譽對港毫無助益

回應陳方安生「以法而治」論 港府:貶低法治聲譽對港毫無助益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香港時間今日(2月11日)接受奧康納公義獎(O'Connor Justice Prize),以表揚她推動法治、公義和人權方面的努力。她在致詞時提到,香港雖然仍是法治之區,但在北京的壓力下,演變成以法而治(rule by law),亦即以制定法例管治人民。

陳方安生舉例於2016年立法會加插確認書,打壓本土派參選,又指政府透過相對初級的官員,以個主觀判斷,去定決定參選人宣誓時是否真誠。陳太又提及人大釋法,與及雙學三子被覆核刑期事宜。

香港政府今晚發聲明,回應陳方安生的言論,繼續陳腔濫調,指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實施,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

特區政府發言人又指,任意發表貶低香港良好法治聲譽,並可能對法治社會造成損害的剛愎言論,對香港發展毫無助益。

發言人又提到,特區政府一直堅決捍衞和維護法治,而律政司亦只依據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處理所有刑事案件,當中不存在任何政治考慮。另外,聲明指選舉主任依法所作出的決定,旨在令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絕不存在任何陳方安生所指的政治審查、限制參選權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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