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1月20日)向全港學校發出信函,通知學校有關「疫苗氣泡」由2月24日起涵蓋學校的安排細節。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由2月24日起,除獲豁免人士,例如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外,所有幼稚園及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及其宿舍及提供非本地課程的學校,以及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亦即一般稱為「補習學校」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在校園內提供服務人士及到訪者,須出示至少已接種第一劑疫苗的記錄,才可進入學校。
此外,所有由學校直接僱用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若只接種了一劑疫苗,須在2月24日的8星期內,即4月21日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
至於未接種疫苗但獲豁免的人士,仍須每3天進行一次病毒測試。有關檢測必須是透過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進行。
雖然有關「疫苗氣泡」安排並不適用於學生,但教育局呼籲適齡學生盡快接種疫苗。
由2月24日起,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未接種疫苗的學校僱員,將不獲准於非暫停面授課堂期間,進行任何線上或校外的教學或其他工作。學校管理層有責任按《僱傭條例》及《資助則例》處理員工的紀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