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投真宣傳 民主黨仲要呃香港人多幾多次?

假公投真宣傳 民主黨仲要呃香港人多幾多次?



今午(1月9日),民主黨前主席,功能組別議員何俊仁「莊嚴宣布」,將會向黨提議,於2017政改方案表決後辭去議員一職,引發公投讓市民「表達」對政改的「民意」。雖然他終於「實踐」當初出選「超級區議會議員」的承諾,但這一刻,小弟麻木了。

明明,公投的目的是讓市民就一個政策議案的走向表態,若議案已經通過,即使它本身有或沒有民意授權,也是多此一舉,因為市民的意願,已經左右不了已經通過的議案;而且,既然議員都為代表的市民表態了,市民再投票又有甚麼意義呢?公投的意義,不是如前文所說,是還市民一個決定的權利嗎?

即使去餐廳點菜,人家送錯了餐也可以要求換菜;但通過了的表決,以任何形勢來說,除非搞革命,否則根本不可能「靠」公投改變或甚推翻。

唯一可說,是何俊仁發明了比除褲放屁更犀利的「鳩做」方式︰通過表決後辭職公投。又或者,「鳩做」二字本身,已不足夠形容何俊仁的行為。

至此,大家一定大叫「屌,民主黨真係無撚用!」對,小弟亦如是,但既然是白鴿黨元老的決定,姑且推演一下他們的葫蘆要賣甚麼藥。

如果,小弟說是如果,政改方案在今年5月進行表決的話,何俊仁辭職的時間亦將會是5月,距離立法會休會只得兩個月。與此同時,今年底亦將會是區議會選舉,理論上,填補出缺的應該是來屆議員。以過往經驗來說,區議會選舉多會在11月進行,當選者在2016年1月1日履新。換言之,「最合理」的補選日期將是2016年1月。但由於出缺期不能拖多過6個月,現實上最可行的補選時間將會是今年8月至9月。相比上次公投,辭職與投票之間,相差共4個月時間。

「超級區議員」的參加辦法,是要獲15名區議員提名,本身亦必須是區議員。由於民主黨區議員在當中佔大多數,以其習性來說,一定是推舉「自己人」出選,而不理會「盟友」死活。泛民當中,論名氣、實力,最有力填上空缺的應該只有獨立的司馬文,以及「民主黨」第二梯隊尹兆堅(雖然相差很遠)。若司馬文在「初選」中落敗(而且機會很大),尹將「代表」民主派(或曰民主黨)出戰。

又假如,民主派發動所有機器,呼籲選民「含淚(撚)投票」,尹將走入議會,完成最後該何俊仁原來的最後一年任期。轉眼間,便是2016立法會選舉,對於多年以來欠缺全港知名度,以及實戰經驗的尹來說,這一年可謂難能可貴的「練兵」,大大有助他再出選立法會。在民主黨本身來說,可謂有效的交棒方法,此為目的之一。

其之二,由於民主黨「引發」公投,理應可一洗部分人心中民主黨的「鳩縮」形象,對當時兩個月後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起相當積極的宣傳作用。當時,它將可高舉旗幟,聲稱自己與黃毓民、長毛、梁家傑等人一樣,以辭職換取市民「表態」的機會,從而證明民主黨一樣「有勇氣」,「有承擔」,挽救民心流散的民主黨。而且,若尹在選舉中「大勝」(前提是建制不參與,但機會甚高,因為做法太鳩),亦將有助提升黨內士氣,為其他出選的黨員打氣。加上尹代表整個民主陣營,換言之整個民主派在造勢之餘,也為民主黨宣傳抬橋。

其之三,「辭職公投」的決定,原來就未經民主黨內部通過。換言之,何俊仁一樣三年下「講下」而已。若民意足夠支持的話,民主黨大可順水推舟,推行其假公投真宣傳的大計;反之,民眾大多反對或責罵的話,民主黨亦可以「不同意」為由收起決定,確保其基本盤不受任何衝擊。換言之,何的做法,以至民主黨整體都與市民對賭,終極目標是為贏得將來的選票。

其之四,因為補選候選人必須是區議員,激進派和本土派根本無從參與,民主黨無須面對任何風險。

講來講去還是為利益盤算,掛羊頭賣狗肉,民主黨乾脆改名叫「保藥黨」算吧!

拜託,民主黨不要再磋跎市民的歲月,欺騙支持民主的香港人,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