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傘革命後,有民調顯示港人對警隊之評分和信任度,已跌至歷史性新低。無獨有偶,《明報》今日(12月24日)報道,昨日在上訴庭審訊的一宗懷疑販毒及藏毒案中,上訴庭法官潘兆初也指警員不一定是可信的證人。他在判詞中指原審法官黃崇厚引導陪審團時,指警員「曾經受訓,有職責在身,因此係較好或者較誠實嘅證人」的說法,並無需要,而且只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因為即使證人為警員,也並非比較可信。
報道指案件發生在前年7月,27歲的女被告涉嫌販運14.31克冰毒及藏有0.64克冰毒,但法官指控方所依賴之證據,只有女被告所作出的兩次口頭招認,以及相關記錄,但法官認為兩名警員之證供並不可信,更懷疑有關證供有杜撰之嫌,以陷被告於不利處境。女被告最終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