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1993年為3名考生「代考」駕駛考試,以協助他們從運輸署取得駕駛執照,被廉政公署起訴後潛逃25年,被告今日(12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57歲被告張志明,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1993年11月29日至12月22日期間,先後3次代替3名考生分別參加私家車、中型貨車及輕型貨車駕駛考試。
被告在該等考試中取得合格成績後,運輸署向該3名考生分別發出私家車、中型貨車及輕型貨車的正式駕駛執照。
被告於1994年2月初被廉署人員拘捕,並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於1994年2月25日未有到南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應訊,法庭於是向他發出拘捕令。被告於2019年10月9日在入境事務處一個辦事處試圖換領其香港身份證時被警方拘捕。
一名商人於1993年底在被告協助下,為參加運輸署不同牌照駕駛考試的考生提供「代考」服務。該名商人亦因涉及有關勾當而被廉署起訴,他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後,於1995年7月被判入獄兩年半。法庭亦向有關考生判處罰款,並充公他們以欺詐手段獲取的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