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女子胸圍及打底褲 25歲警員之子認罪判囚28月

搶劫女子胸圍及打底褲 25歲警員之子認罪判囚28月


一名38歲女子,夜歸時遭一名男子襲擊,並被勒令要求交出胸圍及打底褲,涉案的25歲男子承認一項搶劫罪,今日(11月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

25歲被告劉朗彥被控於去年12月12日,在油塘油美苑搶劫女事主X,劫走一個紅色胸圍及一條打底褲,價值100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事發前十多日遭裁員,心情欠佳,事發前他參加婚宴時喝醉,受酒精影響下犯案,表示後悔,並向事主道歉。辯方又透露被告的父親為現役警員,在犯案前打算與女友結婚。

法官判案時指,被告自2008年起,已經有3項非禮案底,顯示未有珍惜機會,犯案時又用拳打事主頭部,當得悉事主無錢後,改為要求事主脫打底褲,質疑被告不只欲劫財,認為事主沒遭進一步性侵犯屬幸運,考慮案情嚴重,故判處以28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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