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案鄭錦滿續准保釋 減至每周報到一次

理大案鄭錦滿續准保釋 減至每周報到一次


因理大事件於2019年11月被捕的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涉嫌協助示威者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今午(9月28日)於灣仔區域法院再訊。

被告暫時繼續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鄭錦滿續准繼續保釋,由逢星期一、三向警方報到,改為逢星期一報到。

宵禁令方面維持星期六至四每晚12點半至早上5點,星期五則凌晨1點半至早上5點。

控罪指,鄭錦滿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並他人逃避逮捕的作為,而知道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

(圖片來源:鄭錦滿Facebook個人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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