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今日(9月3日)公布,公司於8月31日接獲聯交所上市科內容有關復牌指引的函件。
文件指出,壹傳媒(282)或未能遵守註冊成立地 (香港)的法律、未能按規定刊發 2021 年年度業績及董事或未能履行責任,而上述問題引起公司是否仍適合繼續上市。若壹傳媒未能在2022年12月16日前補救所有問題,上市科將建議上市委員會取消壹傳媒上市地位。
文件又稱,關注壹傳媒已停止在香港的業務以及公司已簽署出售台灣蘋果日報線上版的意向書。同時列明壹傳媒要制定「五大復牌指引」,包括根據上市規則刊發所有尚未公佈的財務業績及處理任何審計修訂;證明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證明業務及事務於遵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進行; 證明貴公司董事(包括仍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前任董事)履行第3.09條的規定,並有能力達到第3.08條載列的責任;及 (e) 就所有重大資料知會市場,以供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
(圖片來源:壹傳媒網站截圖)